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9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及各国家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方案》,根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渝科委发〔2017〕36号),决定开展2017年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是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能力,具备颠覆传统行业或开拓新产业潜能,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科技型企业。分为牛羚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三类。
   (一)牛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二)瞪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0%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400万元以上。
   (三)独角兽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创办时间较短,在行业中有颠覆式创新和引领作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亿元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入库企业(已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统一管理的企业)
   1.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在“高成长性企业数据补报”栏目补报2013-2015年相关数据,上传财务报表,在线提交。
   2.区县科委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在“企业补报信息审核”栏目,负责对辖区内入库企业的补报数据和上传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3.市科委委托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区县审核通过的企业补报数据和上传材料进行抽查复核。
   4.管理系统根据企业数据及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备选名单,经市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科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面向社会公布。
   (二)未入库企业
   1.从重庆市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tc.gov.cn/)“网上服务”栏目,或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政务直通车”栏目,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入库申报。
   2.经区县科委初审、市科委复核后成为科技型企业,再按入库企业的流程进行操作。
   四、主要扶持政策
   (一)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可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7〕38号)享受双高企业培育创新券支持。
   (二)市科委将入库企业纳入全市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点服务对象予以支持,并享受“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的各类科技服务。
   (三)享受所在区县相关扶持政策。
   五、其他
   (一)入库企业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连续两年未更新信息等行为,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入库。
   (二)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申报全流程均为网上在线操作,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5日。
   (四)咨询电话: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向彦任 6751388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http://www.cstc.gov.cn/View.aspx?id=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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